国际城市合作群成员公示

以全球各大洲的各区域的政府行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为基本。该区域被称为城市的,就是我们认可的城市。

1.城市人口在10万(含10万)以下的,设一名认证人。
2.城市人口在10万以上,50万(含50万)以下的,设二名认证人。以该城市中心点为中心把城市划分为南、北或东、西,每一名认证人负责该城市南或北,东或西。
3.城市人口在50万以上的,设四名认证人。以该城市中心点为中心划十字,把城市划分为西南部,西北部,东南部,东北部。该城市的每一部分有一名认证人。

为便于查找已认证过的国际城市合作群成员,所有公示的国际城市合作群成员按其所在城市名称的第一个拼音字母进行排序。

所有公示的是国际城市合作群成员的名字或昵称,进行联系的电子邮件。是认证人的国际城市合作群成员,将在其名字或昵称后注明是认证人。